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省城调队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方案。
2、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调查资料。
3、开展对城市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4、负责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城市调查网点的组织指导工作。
5、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本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
6、在当地统计局领导下,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行政后勤工作。
7、完成上级调查队、地方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