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福建省卫生厅 发表时间:2007年08月11日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53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现设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等十二个专业。学院编制252人(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正在报批中),现有教职工242人,在校生4600名。经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同意,200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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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
学历要求 |
应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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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物制剂、
生物制药 |
本科及以上 |
教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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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全国重点院校(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具学士学位)。专升本或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时的专业也应为药学、药物制剂或生物制药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校内福利待遇。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20日~2007年8月3日。
2、报名要求:
⑴、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制、教育背景及联系办法等)发电子邮件至FJWX@FJWX.COM.CN后等待通知。
⑵、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与考核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3∶1以上(含3∶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课程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70分。
参加技能考试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以拟招聘人数与技能考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5倍的,全部参加技能考试。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合计分。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以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折算的合计分高低,以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果达不到1∶3比例,合计分达75分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将不予聘用。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技能考核成绩的合计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考试考核结束后,公布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时间、技能考试具体时间请留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五)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技能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经省卫生厅审核后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
四、办理聘用手续
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联系电话: 0591-22869920 13799325696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