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经梳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共397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32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31项,现予以公布。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经梳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共397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32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31项,现予以公布。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