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6月28日,国家标准委在网上(http://www.sac.gov.cn)公示了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共6433项,其中我省项目共31个(具体见国家标准委《关于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的函》(标委办计函[2007]48号)),我局也将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项目分布如下:泉州6、三明6、莆田4、农林大学3、中检所2、特检所2、海洋与渔业局2、情报所3、南平1、龙岩1、林业厅1。请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对国标委公示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本单位推荐的有自主创新的项目,做出标记,并注明创新点。
3.对已申报但未列入国标委第四批公示的项目,一并提出反馈意见。
4.各单位意见建议、创新点的说明以及反馈意见请于7月10日前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传真:0591-87839852,并发到电子邮箱:fjycdjc@163.com。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