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许可证办证指南
1、项目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
2、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
3、办证条件:(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兽医大专以上学历或兽医师以上职称,并有二年以上兽医临床工作经验,其他从事诊疗的人员必须是有兽医中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
(2)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动物诊疗的营业场所和设备设施。
(3)有执行有关动物防疫动物诊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
4、办证程序:申请人向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提交申请书,经市监督所进行初审,同意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连同诊疗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及有关诊疗场所,设备设施和管理制度的正明材料一并报监督所,资料齐全后,市监督所对经营场所和设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
5、承诺时限:市监督所收到申请表和证明村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完毕,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