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局发综合性文件起草与把关,组织制订全市农业计划与规划;
2、组织农村调研、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上报;
3、负责局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工作、信访接待、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
4、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党务工作;
5、局机关财会管理,局属单位财务监督;
6、对各科站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农业法律法规;
2、依法查处本市范围内违反农业法律法规案件;
3、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情况;
4、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5、协调与农业执法有关部门的关系;
6、配合司法机关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刑事案件;
7、指导全市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农技站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粮油作物栽培技术的专业培训;
3、提供粮油作物栽培技术信息服务;
4、对确定推广的粮油作物栽培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5、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土壤肥料站工作职责
1、土壤保护、肥料使用、植物增产技术推广;
2、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
3、土壤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4、中低产田改造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等;
5、土壤、肥料监测;
6、土壤、肥料新技术的宣传、培训。
农村环保能源站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及技术推广;
2、组织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推广;
3、负责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4、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水土气污染检查处理;
5、能源环保技术培训。
植保植检站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工作;
2、组织指导农作物种子、种苗、产品的检疫工作;
3、植保新技术、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普查;
5、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的宣传和农药知识培训。
种子管理站工作职责
1、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
2、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工作,评审核发新品种证书;
3、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检验、监督、认证、质量标准化管理。
4、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5、及时办理核发种子《生产和经营》两种许可证,并进行监督管理。
经作站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果树、茶叶、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规划、品种引进、技术指导、承担各类经济作物的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制定经济作物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果苗、茶苗等经济作物苗木的生产质量。
食用菌办工作职责
1、积极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做好食用菌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3、组织食用菌生产技术专业培训;
4、提供食用菌栽培技术、信息服务;
5、负责本市范围内菌政管理工作。
经管站工作职责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行“三项”制度,提高专项治理;
2、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搞好耕地承包合同的流转;
3、开展农村财务审计、消赤减债、会计培训、推行财务公开、会计委派制;
4、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管理;
5、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登记、集体资产收益管理;
6、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
科教站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农业科技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市农牧渔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农业科技宣传普及;
3、承担全市农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管理工作;
4、制定农业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
5、农民技术员的培养与管理。
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1、农广校中专学历的办学;
2、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农民“绿色证书”工程;
3、农民科技教育的农科教结合工作;
4、青年农民培训工程;
5、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工作职责
1、负责《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教育、咨询;
2、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
3、依法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动物饲养、屠宰、贮存等单位工程选址的规范设计和验收审核;
5、行使《动物防疫法》中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违规、违纪投诉;
6、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员的审核推荐,检疫员的审批及两员培训、考核;
7、负责动物防疫证、章、照的发放管理。
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制定畜牧业生产规划,指导基层畜牧业生产;
2、负责畜牧兽医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与应用;
3、负责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
4、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5、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及疫病的化验、诊断;
6、负责兽用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调控;
7、负责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兽药质量的监督检查。
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责
1、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项目管理;
2、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业务指导;
3、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与试验示范;
4、水产技术培训;
5、水产职业技能鉴定;
6、水产病害防治;
7、渔业技术服务;
8、水产生产、劳动人事、推广三项统计。
渔政管理站工作职责
1、宣传渔业法律法规;
2、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
3、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水生动物、植物;
4、渔业捕捞及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收购、运输许可制度管理;
5、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生产纠纷;
6、指导、监督县(市、区)渔政部门依法行政。
农垦站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全市十八个国有农(茶)场的农垦经济工作;
2、农垦场管理与生产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
3、农垦经济技术信息咨询。
绿色食品办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方针、政策;
2、绿色食品标志申请的受理与基地建设指导;
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与质量监测;
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
5、绿色食品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