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若试用化妆品的顾客患有肝炎、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极有可能传播给下一位试用者。市卫生局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选购和试用化妆品时要注意的事项:选购化妆品先看外包装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是否齐全,不买不用标志不全的产品;根据自己皮肤类型选择化妆品,尤其是在选购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最好先在自己手背或手臂内侧或耳根处反复试涂几次,过一段时间皮肤未出现过敏反应再购买;选购使用化妆品尽量坚持“从一”原则,或在使用一个品牌一段时间后再更换,防止因频繁更换而发生过敏反应;再高档的化妆品超过保质期也不应使用;儿童忌用成人品。成人化妆品中很多含有激素成分,儿童使用对发育不利,易造成性早熟或过敏反应。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化妆品或接受美容服务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受到伤害可进行投诉和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潘修雷)
(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