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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师执业管理
      文章来源:卫生局 发表时间:2007年08月07日

      医师注册程序经办单位:卫生局   经办人:王联华

      卫生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国家承认学历)--取得毕业证书后到合法医疗机构试用期满一年--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及格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后受聘在(分配)合法的医疗机构,由该机构向卫生局申请办理执业医师(助理)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后才能开展执业活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在市直医疗机构可以单独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注册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不能单独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无处方权),只能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均可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师个人不能擅自变更医师执业证书上核准的执业地点,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视为无证行医--需变更执业地点应向卫生局申请,变更后才能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师退休由医疗机构在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退休时间,同时将医师执业证书交还办理注册的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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