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综〔2006〕001号
武夷山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规模木竹加工企业扶持工作
促进武夷山市木竹制品产业发展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基层各站所:
2005年我市的木竹制品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年共实现产值六个多亿元,创造税收占工业企业的60%。木竹制品产业在我市工业中已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倍受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木竹制品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竹木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武夷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出工业、突破工业”的战略部署,为了继续做好我市规模木竹加工企业的扶持工作,促进武夷山市木竹制品产业发展壮大,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对武夷山市木竹制品产业发展的认识
我市做为国家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业经营还是沿承一贯的木材产、销模式,加工增值少,与江浙一带的无林区相对比,林业产业经济总量微乎其微,林业经济效益未得到有效发挥。根据中央对林业实行“南用北休”的方针,利用南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建设闽北工业中心区的契机,调整我市林业产业结构,发展木竹制品产业的时机已经成熟。另外,全市上下办工业、兴工业、爱企业、爱企业家的良好发展氛围已经形成,形势要求林业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提高对木竹制品产业发展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木竹制品产业做为林业产业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为林业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它的发展壮大不仅能带动森林资源培育、木材生产经营等上游产业的发展,还能带动包装、运输,甚至木工机械等下游产业的发展。所以,发展木竹制品产业意义重大,林业主管部门应该抓住机遇,用好政策、配足措施,加大对规模木竹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木竹制品产业做强做大,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
二、扶持规模企业、促进木竹制品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服务软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成立林业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木竹制品产业的业主提供热情、详尽、周到的服务,创建优美的办事环境。
2、积极筹建驻仙店工业园区林业行政综合服务分中心,为企业主提供更为直接便利的服务。
3、抽调森林公安、林政、资源、稽查队、检查站、办证室等相关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充实规模企业协调服务办公室。并制作联系卡分发各相关规模企业,更好地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协调服务工作。
4、选调相关人员派驻规模企业,为企业联系原材料,协调外部关系。下派人员享受局下派村支书的同等待遇,同时,要求下派人员切实服务企业,不给企业添麻烦。经研究决定陈光富派驻力马艺画有限公司,张献派驻蓝兴木业有限公司,洪三勤同志派驻方远集团,黄献忠同志派驻夷森木业有限公司。
5、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各协调服务单位负责人,定期进规模企业调研,了解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现场或尽快解决问题。
6、利用局信息平台为规模企业提供木材供求信息,为林农和企业牵线搭桥,切实服务于企业主和林农。
(二)强化林政资源管理,提高我市木材本地加工利用率
1、继续实行采伐指标单列扶持政策。2006年度将根据企业的产值和纳税情况,继续加大采伐指标倾斜力度,并争取元月份下达各类型采伐指标,以便企业囤积原材料,明春顺利生产。
2、继续实行宽进严出制度。对境外进入我市规模企业的原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对我市销往区外的木材从运输监管上采取严把检尺关、检查关,提高处罚幅度,补征林业规费等管理手段,尽可能使本市木材不外流,力争木材本地加工利用率达60%,并实现毛竹不外销。
3、依法对木竹加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在巩固清理整顿的基础下,对不符合规定的木竹加工企业实行注销、取缔或整改,使得木竹制品产业布局日趋合理,森林资源最优配置。同时建立木竹制品产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新办木竹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生产的产品必须是终端产品”的企业准入制度,不再审批简单加工的小规模企业。
4、实行一厂一折率政策,鼓励规模企业提高木材利用率,节约森林资源。
5、加强源头管理,确保森林资源不流失。要求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加大源头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采伐伐区的监督管理。要加强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防范盗滥伐林木案件的发生,从源头上保证森林资源不流失,以确保木竹制品产业的原材料需求。
6、要求局下属木材生产单位所生产的木材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规模企业。同时,协调武夷山市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规模企业。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与我市木竹制品产业集群建设
(一)实行招商引资任务到局领导成员、到股室的制度,形成人人招商,人人参与木竹产业集群建设的氛围。
(二)多方筹措资金,拟将在仙店工业园区购地建厂房,筑巢引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以上通知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武夷山市林业局
二○○六年元月九日
主题词:规模企业 扶持 促进 产业发展 通知
抄 送:武夷山市委办、市政府办,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各规模木竹加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