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3、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4、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3、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4、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