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区两街道到事实常住地)村(居)填写《再生育审批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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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公示15天 相关材料报送乡(镇)、街道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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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计生办对于书面材料不齐全或 自收齐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当场或五 步审查,并签署意见,上报市人口
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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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和计生局自收到材料后,在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殊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期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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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 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准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
定形式的,自收到材料 予再生育书面决定,告 的,作出不予批准
二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告 知当事人和所在的乡( 再生育的书面决定。
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 镇)、街道并发给生育
材料,并限期补齐再行 服务证。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