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委文明办是武夷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是市委主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归市委宣传部管理。办公室处在市政府一楼,联系电话:5302924。
机构设置
市委文明办内设2 个职能股。分别为综合股和创建股。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为:罗秋涛(主任)办公电话:5301736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针、政策、规划和部署精神文明活动。
(二)综合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组织开展城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本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调研,为市文明委提供有关信息。总结推广、宣传各类有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
(五)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和人员的培训、教育。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制度法规
武夷山市文明办干部管理制度
管好干部是我们做好各项事业的关键,运用正确、科学的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关系到我们事业的成败。为更好地管理我办的干部队伍,并对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评议。以建立好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干部的选拔
全面地执行干部“四化”的方针,按高标准、高要求选拔干部,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量化管理,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对办里拟任股级岗位的干部,要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开拓创新、为民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并给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干部的监督
1、自我监督。我办干部要每半年进行自查、自评,并向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报告。
2、群众监督。我办干部的工作作风,热情服务等方面要接受群众监督,对办事群众要切实做到“五个一”,严格实行“首问制”,群众首问就满意。对有不文明的言行举止,群众可向文明办主要领导反映。
3、内部监督。一是支部对党员的监督,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每个党员;二是上下的互相监督,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大力发扬民主,进行全方位的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干部的评议
每半年对全办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主要领导签署考核意见,于年终进行总评和干部民主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干部进行戒勉教育。
四、干部的约谈
文明办领导要不定期地找本办工作人员谈心,交流思想,沟通感情,讨论工作,共同促进。一般采取主任找副主任及单位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找任何一位干部约谈。一般干部也可以找领导汇报工作、汇报思想,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武夷山市文明办干部下基层制度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检查,同时也是文明办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经研究,制定以下制度:
一、时间要求: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每月下乡一个星期以上,综合科及创建科科员根据各自任务及领导安排,每月下乡不少于5天时间。在年终农村精神文明考评检查及基层需要时,文明办干部原则上要随时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二、任务要求:下基层的主要任务一是搞好调研;二是加强指导;三是进行考评检查。下基层是指深入各村镇、各服务窗口、各行业单位、各安全小区等。
要深入基层熟悉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撰写好调研文章,善于发现典型,善于总结提高;要加强对基层各类创建工作的指导,为基层搞好服务,指导帮助基层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对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基层及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三、纪律要求:文明办干部下基层,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身作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要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要从自身言行、形象上树立好文明形象,要坚决摒弃官僚主义思想,绝不充许以下乡为名,行吃、喝、玩、乐之实,杜绝考评时对基层“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武夷山市文明办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是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政务公开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政务公开,是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将相关事项向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和社会进行公布。
二、制发贴有工作人员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身份牌。工作人员上岗时将身份牌放置办公桌上或佩带胸前,对前来办事的同志,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
三、对拟任本办股级岗位的干部,进行公开考核,并给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年终的考核及本办评先评优,采取民主测评方式,公开进行。
四、建立健全创建活动检查考评制度。公开评比标准、公开评比办法、公开评比结果,广泛接受监督,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武夷山市文明办干部培训制度
为提高我办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以适应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现结合本办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培训制度:
一、培训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此外,还应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政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2、工作业务方面:学习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决定和规定,学习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部业务知识,学习法律、现代科技及经济知识等。
二、培训形式:
以集中培训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短期培训和专题辅导相结合,收看收听录像录音讲座与专题研讨、讨论相结合。
三、培训时间:
1、集中培训时间:每周一下午为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
2、选派外出培训时间:按工作需要,每年派出1名干部参加南平市及省文明办组织的学习,时间临时确定。
3、其他技能培训: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业余时间支持鼓励参加有关计算机及英语的学习培训。
四、培训要求:
1、每位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并遵守学习纪律。
2、学习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具体工作,要结合本职工作,每年写出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体会和论文。
3、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