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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时间:2007年04月30日  来源:农村频道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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