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非转经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五步走 四转变”
武夷山市自2006年6月成立非生产性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中心以来,由市财政局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改制后剥离出来的生产性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已累计实现租金收入1298.5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069.32万元,增加税收收入229.18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分五步走、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授权:由市财政局分三批将全市20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非转经”国有资产授权给市非经中心统一经营管理。
二是核实:从财政、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非转经”国有资产进行核实清理接收,防止单位漏报、瞒报、少报。
三是公示:由市国资办进行再核对,确定拟授权经营的资产,并通过媒体对外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四是公开招租:具体采取明标明投的方式,由市监察、审计、原产权单位等单位人员组成招租领导小组,公开对外招租。
五是收益管理:授权经营管理的“非转经”资产收益由“经营中心”统一组织收缴,包括租赁费、承包费、占用费、投资收益等。每半年结算一次,由经营中心将各承租(包)方交纳的租金扣除税款、维修费、托管业务费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加资产占用费和投资收益的收入,上缴市财政局,同时分部门、分单位将收入列出明细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按核实的回拨比例及时拨付给产权单位。
“非转经”国有资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后实现“四转变”:
一是提高运转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变过去协议租赁为公开招租,租金收入统一由竞争形成。
二是纳入综合预算盘子,增加财政收入,改变过去游离在财政部门之外,单位自行开支的形象。
三是按实缴纳税收,改变过去瞒、漏、逃税的现象,增加税收收入。
四是促使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让不透明的利益透明起来,缩小部门间收益的差距。
武夷山市财政局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 |